第A2版:综合新闻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孙正东辞去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3年12月25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职务调整,孙正东请求辞去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孙正东辞去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