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新闻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永平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12月25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张永平提出辞去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永平的辞职请求,报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