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城市

骑车不逆行 安全又文明




本报记者 王雪洁 通讯员 王鹏/文 本报记者 庞诚/摄

  电动车逆行也违法、骑车看手机相当于盲骑、骑车过斑马线应该下车推行……在日常生活中,非机动车驾驶人越来越多,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层出不穷。为减少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不断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我市交警部门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如今,非机动车逆行现象在不断减少的同时,市民文明出行意识也在不断提升。

  骑车逆行明显减少

  11月16日,周一。一大早,阜城颍州路上文峰小学门口如往常一样人流攒动,步行、骑电动车的家长占满了非机动车道,但人多却不杂乱,并没有拥堵现象发生。停车、人走,车动、顺行,统一方向的电动车一路向南,交通看起来十分有序。
  “现在都知道了,非机动车不能逆行。送了孩子后,我都是从前面的斑马线掉头回去。”市民张先生在人民路上班,每天骑电动车送孩子上学必经颍州路。以前送完孩子的他和别人一样总是想着直接在颍州路西侧直接掉头,只需逆行一小段路就能到达最近的斑马线,但如今他已经养成顺行往前行驶的习惯。他告诉记者,即使前方顺行的斑马线相对距离较远,但因为没有逆行,反而花费的时间更短。
  不到1个小时的时间,早高峰过去了,文峰小学门前恢复了平静,一直在路上执勤的两名交警才得以稍作歇息。“现在的交通秩序比以前要好得多,以前的早晚高峰,文峰小学最起码要5名交警执勤。”阜阳交警支队一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简中伟告诉记者,如今在文峰小学门口早晚高峰只需两名交警执勤,大家对于非机动车不能逆行都已逐步理解,只需稍加劝导都会按规行驶,节省了不少时间。

特殊处罚效果好

  事实上,从4年前开始,阜阳交警就在不断加大对非机动车逆行的惩处力度,在阜阳交警支队一大队三中队辖区范围(颍州路与临泉路交叉口至颍州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内,从最初采取劝导到如今进行处罚,对非机动车逆行的处罚方式并不相同,但最终目的却很一致——减少非机动车逆行行为。
  “我发过一次朋友圈,就是因为骑车逆行。但从那以后,骑电动车我再也没逆行过。”市民黄女士拿出手机向记者展示她曾经的“污点”,记者看见她的配文为“今天逆行,发个圈惩罚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点赞评论很满。尽管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但黄女士告诉记者,之所以一直没删朋友圈,就是为了让自己记住这样的教训,不再逆行。
  显然,“发朋友圈”是一种很好的教育处罚方式。简中伟告诉记者,为了让更多市民提高道路安全意识,减少非机动车的逆行行为,他们还在辖区内设置了“流动执法点”,不定时在道路上开展执法工作,对于查处的逆行非机动车驾驶人,采取“发朋友圈”“体验式道路交通指挥”“交通法规考试”等方式进行处罚,取得良好效果。
  “从今年9月起,我们正式开始对非机动车辆逆行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屡教不改、态度恶劣的违法者实行罚款50元的处罚。”简中伟说,目前阜城非机动车逆行现象不断减少,处罚的同时也起到一种警示作用,让更多人了解到非机动车逆行带来的危害。

  过斑马线要下车推行

  非机动车不逆行的观念已逐步深入人心,但仍有一些市民不太了解,骑着自行车或者电动车通过斑马线不下车推行的行为也违反相关法律。
  日前,市交警支队开展了针对斑马线逆行的集中整治行动,主要整治骑车市民行经斑马线时逆行、未下车推行等行为。对此,不少市民提出疑问,非机动车过斑马线到底应该怎么走?必须下车推行吗?
  阜阳交警给出了答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这里的“右侧通行”在路口就是按逆时针方向骑行。反之是“逆向行驶”,逆向行驶容易与对向车道的车辆发生碰撞,是错误、危险的。
  在没有左转弯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沿切线方向直接左转。但如有直行车导致无法左转(直行车辆有优先通行权,转弯车辆需让行),建议分两步,先直行过路口,等待左侧绿灯亮起,再向左侧通行。在有左转弯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在左转弯绿灯亮起之后,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沿切线方向左转。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可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担全部责任。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