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

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开创城管工作新局面

  本报讯(记者 赵名威)12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阜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情况。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玉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祥亮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司学龙主持会议。
  李祥亮就《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了通报。他指出,《条例》包括总则、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46条,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王玉峰在会上指出,各级政府及
其城管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宣传;要注意全方位学习,深入领会《条例》内容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提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统筹协调,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条例》高质量实施。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程序,积极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条例》赋予的法律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努力开创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实力阜阳、大美阜阳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