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金杰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5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职务调整,金杰请求辞去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朱新请求辞去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潘典华请求辞去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李德杰请求辞去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田世海请求辞去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接受金杰、朱新、潘典华、李德杰、田世海的辞职请求,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