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说法

“老赖”不付工程款 强制执行!

  颍州晚报讯(记者 楚楠楠 通讯员 刘浩)近日,颍东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案件,申请执行人周某顺利拿到部分执行款。
  2018年,周某与阜阳某制衣有限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颍东法院审理,判令阜阳某制衣有限公司支付周某工程款1883800元。判决生效后,因该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周某向颍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名单等法律文书。但阜阳某制衣有限公司的法人王某不仅不履行义务,且变更公司架构更换法定代表人,将自己变更为执行董事试图逃避执行。同时,在颍东法院查封该厂厂房,向厂房租户提取租金时,王某授意租户将每年80余万元的租金转入其妻子账户。
  鉴于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而拒不履行,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决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王某得知该情况后,才认识到犯下大错,第一时间与执行干警联系,表明还款态度。
  近日,执行干警约双方当事人协商,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王某主动承认错误,当场履行20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就余款如何履行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