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今日说法

小心! 别让“屏幕共享”变“钱包共享”


  “屏幕共享”的使用逐渐普及,给人们工作和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被不法分子盯上,用以实施新型诈骗。
  案例:此前,刘女士收到一条自称是某借贷平台“客服”的短信,由于她曾在该平台贷款,因此没有怀疑对方的身份。短信显示,她在该平台的账户活跃度过低,将收取600元/月的绑卡保护管理费,卡内自动划扣,如需解绑则需要添加“客服”的联系方式进行操作。随后,刘女士添加对方QQ,在对方要求下开启了“屏幕共享”,并按照对方提醒的步骤输入银行卡卡号等信息进行“解绑”。然而,下班回到家后,刘女士才发现卡里的2万余元全部被盗刷。
  提醒:牢记四个关键词,远离“屏幕共享”骗局。
  1、知风险。与陌生人“屏幕共享”存在极大风险,对方能清楚地看到出现在自己屏幕上的所有内容,需保持警惕,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2、不共享。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与陌生人开启“屏幕共享”,不在“屏幕共享”的情况下打开支付软件、银行账户等操作界面或进行涉及输入密码、转账汇款等相关操作。
  3、速报案。如发觉自己或家人可能被骗,请第一时间报警。同时,请尽快致电银行客服热线办理卡片挂失,及时止损。
  4、勤更换。养成保护自身数据安全的习惯,建议在不同银行和不同网站中设置不同的用户名及登录密码,并及时更换。
  据阜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