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记忆阜阳

百万农民分得土地


本报记者 尚原野 通讯员 罗会芳/文 本报记者 庞诚/摄

  195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公布实施,确立了“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分别消灭封建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总路线。据此,阜阳地区土地改革运动从1950年11月典型试验开始,到1952年8月底结束,废除了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数百万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偿分到了土地和生产资料,生产力获得极大解放,为以后开展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土改前农民苦不堪言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阜阳地区,下辖阜阳、蒙城、涡阳、亳县、太和、临泉、颍上、凤台8个县,人口606.3万,其中,农村人口582.5万,占比96.07%。全区耕地1855万亩,占农村总人口约10%的地主、富农占有耕地30%,占农村总人口90%左右的中农、贫农和雇农仅占有耕地69%,封建土地所有制严重阻碍了农村生产力发展。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阜阳地区曾在涡北老解放区和沙河、涡河以南新解放区领导农民开展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由于战争环境限制,加上全地区大部分是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并不彻底。
  当时,地主压迫农民的手段有地租、高利贷、苛捐杂税、无偿劳役等,遇上灾年歉收和土匪敲诈勒索,贫苦农民的生活苦不堪言。在阜阳农村,贫苦农民无地少地,地主恶霸占有大量土地,由此产生的阶级矛盾十分突出,农民支持土地改革的积极性非常高。
  充分准备加强动员
  1950年11月,在皖北区党委统一领导下,阜阳地区先后完成了47个乡的土改试验,并于1951年10月和12月分两批开展大规模的土改运动,1952年8月基本结束。
  1951年3月,经皖北区党委批准,成立中共阜阳地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区土改工作,地委书记王光宇任书记。在地委统一部署下,各县委于6月至9月分两期培训土改骨干5438人。为解决干部严重不足问题,皖北区党委在现有干部编制外又拨给阜阳地区5000个名额,以培训参加土改的农村积极分子和知识分子。
  当时,全区各级政府、人民团体、机关学校、部队都有计划地开展土改方案、政策的宣传教育,反复宣传土改政策。同时,利用宣传队、动员会、广播、标语、剧团、秧歌队等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改革法》,让广大农民了解土改政策,参与土地改革。
  分批开展土地改革
  1951年10月上旬,阜阳地区土改全面展开。10月中旬,575个乡开展第一批土改;12月中旬,685个乡开展第二批土改。两批土改都经历了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没收和分配土地、复查总结4个步骤,针对阜阳地区新老解放区交叉存在的特殊情况,土改中采取了不同方针。
  在土改运动中,划分阶级成分是一项极其复杂、重要的工作。从“讲阶级、摸财底”,到查实地亩、评定阶级,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斗争果实创造了条件。
  当时,评定阶级采取先划两头的方法,第一步先划地主,然后贫、雇农,最后划富农。成分划好后,先经乡代会通过,然后报区批准,疑难户上报,两榜定案。
  据统计,全区当时有144.2751万户,被划分为地主成分的有7.492万户,占总户数的5.2%;贫农75.8111万户,占52.5%,雇农、富农分别占4.1%、2.7%。
  为了更好发动群众,各区和乡、村普遍召开了诉苦大会,开展诉苦和说理斗争。在新解放区的临泉县27个乡,召开大会168次,斗争地主恶霸381人,参加诉苦斗争会的群众74.3万余人次,揭发地主恶霸1661人次。

没收分配土地
  五大财产(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和房屋)分配是土改的重要一环。当时,阜阳地委提出的分配口号是:“农民团结互让,干部大公无私,目的有利生产,方法民主协商,分配公平合理,结果群众满意,分配中防止平均主义,要适当满足贫雇农的要求。”
  在土地改革中,阜阳地区依法没收、征收地主和富农土地557.2916万亩,没收粮食1.0933亿斤,牲畜7.0051万头、农具14.6125万件,房屋40.8099万间。
  在分配过程中,分配对象以贫雇农为主,兼顾中农,并留给地主富农与农民一样的一份土地,广大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土地后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潘寨乡39岁的雇农周应厚领到4亩地的土地证后,高兴地逢人就唱:枯树发了青,铁树开了花,别忘苦处根,别忘政府恩。
  据统计,土改后全区各阶级占有土地的情况是:地主成分人均2.5亩、半地主式富农人均4.1亩、贫农人均3.1亩、雇农人均3.4亩。分配结束后,各乡农会发动群众,向地主开展追契毁约斗争,由农会召开群众大会,将收缴的旧契约当众焚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