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新闻

本版标题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洪洁辞去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6月4日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刘洪洁提出辞去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洪洁的辞职请求,报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