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今日说法

分手后,不愿还彩礼

  颍州晚报讯(记者 任刚 通讯员 张彪)近日,经过太和法院执行法官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2019年2月,太和县某村男青年刘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姜某某,二人相识不久后便确立了恋爱关系。按照农村习俗,见面时刘某某给付姜某某66000元作为定亲礼。2020年初,刘某某又给姜某某15万元作为彩礼,两人举办了婚礼,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谁知,两人同居期间,因性格不合多次发生矛盾,姜某某出走,至今不归。考虑到与姜某某没有和好的希望,刘某某便要求她返还彩礼款,遭到拒绝,他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令姜某某酌情返还刘某某彩礼款9.72万元。判决生效后,姜某某迟迟不还款,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姜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向其说明不履行的后果。姜某某最终认识到了不履行判决是违法行为。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姜某某当场支付了彩礼款9万元,本案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