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说法

开车门不当,致他人受伤

法院 :车主负主要责任

  颍州晚报讯(记者 杨治好)看似简单的开车门,稍有不慎也会引发交通意外。这不,颍泉区一男子打开车门时,后方驶来电动车正好撞上车门,致使电动车驾驶人受伤、车辆受损。谁该为这起事故负责?
  事情还要从2018年的一天说起。当时,家住颍泉区的赵小满(化名)开车到颍泉区某单位附近办事,将车停在了机动车道内。
  因为一时疏忽,他并没有像往常一样事先仔细观察后方路况,就贸然打开了车门。巧的是,路人胡某正骑着电动车路过此处。事发突然,胡某来不及躲闪径直撞上了车门,电动车摔倒在地,胡某手腕等多处受伤、车辆受损。后经鉴定,胡某左侧腕部骨折等,构成轻伤二级。
  事发后,交警部门认定,赵小满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就赔偿事宜,双方未达成一致,胡某将赵小满及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日前,颍泉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认为本起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赵小满承担主要责任,胡某承担次要责任,法院予以认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偿。超过的部分,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胡某各项损失共计3.8万余元。

说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乘坐机动车人员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本案中,驾驶人在机动车道违法停车开门,行为存在过错;胡某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存在过错,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对此,我市交警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提醒,机动车驾驶员要将车辆停放在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地方;除驾驶人外,车上其他乘员要从右侧下车。作为驾驶员,有义务提醒乘客尤其是后排乘客,在看清车辆周围路况,确认安全后才开门下车。此外,非机动车、行人尽量走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经过路旁停放的车辆,尤其是刚停下的车辆,要保持一定的横向距离,防范车门突然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