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我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本报讯(记者 杨静文 通讯员 陈新宝)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我市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我市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含补缴)的50%(阜南、临泉、颍上60%)提高至100%。对2020年已按原比例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的企业,差额部分直接予以补发,不需要企业再次申请确认。
  对符合条件但尚未提交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的中小微企业,免除申报确认程序,公示通过后按失业保险缴费渠道100%直接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务派遣企业提供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失业保险费返还资金分配协议后,方可发放补贴资金。
  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此外,我市还将对部分失业人员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即2018年以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500元/月计发;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按300元/月计发;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按200元/月计发,统一按照6个月期限计发。
  失业补助金只可申领1次,申领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为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我们取消了失业保险金申领60日的时间限制,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只需提供社会保障卡,便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经办机构不得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网上申领宣传力度,开发便民渠道,努力实现群众办事“一次不用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