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说法

临泉一涉恶案开庭审理

18 人涉嫌窝藏罪、贪污罪等 8 项罪名


  颍州晚报讯(记者 楚楠楠)1月6日至9日,临泉法院依法公开 开庭审理被告人蒋某超、葛某等18人分别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贪污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骗取贷款罪、窝藏罪一案。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群众代表及被告人亲属近200人参与旁听。
  根据起诉书,蒋某超原系临泉县某村党支部书记,葛某曾任临泉县某镇副镇长、某乡乡长,二人是连襟。该案共涉及18名被告人,其中9人都和蒋某超存在亲戚关系。
  检方指控称,蒋某超和葛某在某镇里有家族势力,二人纠集众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2010年至2018年期间有组织地多次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起诉书指控,2013年7、8月,蒋某超、葛某等人开发临泉县某镇老财政所,老财政所职工王某不愿意搬迁,蒋某超等人不断对某镇政府施压,迫使镇政府被迫答应要求。
  检方还指控,2010年3月,蒋某超、葛某等人通过集资的方式,以行政村的名义从村民处获取土地。其中,蒋某超出资16万元,葛某20万元。后占用多个自然村的土地建成商品房180余套,以每套19万元至26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
  起诉书中,还列举了蒋某超等人的七项违法行为,包括:蒋某超
  利用家族势力帮自己当上村书记,在新任镇书记上任后蒋某超和镇上其他14个行政村的村书记一起“开会”,蒋某超积极发言如何对抗镇党委部署,并提出让人赌咒保密,之后在一次镇政府
  召集各村干部开会的过程中摔门而去并进行辱骂等。
  为保障庭审安全及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临泉法院专门制定庭审安保工作方案,成立审判联络、案件审理、安全保障、舆情应对、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组全程保障庭审。庭审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诉讼权利。
  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