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扎实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有效实施

  本报讯(记者 李方达)6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明莹,副主任金杰、黄琦、陶颖、梁永勤,秘书长朱新出席。
  会上,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我市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情况。市乡村振兴局总农艺师为与会人员作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应该把握的几个问题”法治讲座,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立法背景及重要意义、核心要义、主要内容等进行讲解。
  胡明莹在动员讲话中指出,促进和保障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工作者职之所在、责之所需、情之所系、理所应当,要提升政治站位,从衷心拥护“两个
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抓住关键,扎实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有效实施,坚持依法监督、真督实查,创新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把执法检查与推动整改结合起来,真正“检”出压力、“查”出动力。要强化工作保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注重统筹协作,做好宣传,严守纪律规矩,把执法检查各环节的工作做得更实、更深、更细,确保执法检查有序推进,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