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新闻110

被撞致伤残,法官调解获赔 17 万元

  颍州晚报讯(记者 白阳 通讯员 张英 李想)近日,临泉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张伟来到临泉县黄岭镇八里坡村,上门为当事人调解,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原告唐某感激地说:“感谢法官,不仅上门调解,还让我这么快拿到赔偿款。”
  2022年秋收时,王某(第一被告)驾驶临泉县某公司(第二被告)所有的联合收割机进行收割作业,向后倒车时,左后轮撞到原告唐某致其伤残。经交警大队认定,被告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负事故次要责任。该收割机未购买保险,事故发生后,二被告也未赔偿原告。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张伟分析案情认为,原告伤情已经专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考虑到原告目前卧床不起、行动不便,双方如能在庭前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既可以最大限度减轻双方诉累,也有利于原告快速拿到赔偿款。于是,张伟便将调解现场搬到原告家中,通过“背靠背”分别沟通、“面对面”集中调解的方式,让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难处。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告通过手机转账一次性付给原告赔偿款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