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安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督察情况

  本报讯(记者 徐风光 通讯员 郑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2年11月23日向阜阳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情况。督察组组长赵馨群通报督察报告,市委书记孙正东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玉杰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许敬,督察组有关人员,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阜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
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认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督察指出,阜阳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对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仍然存在差距。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不足。节能降碳不够有力,对未完成能耗控制目标的县区,未按要求落实缓批限批高耗能项目等措施,污染防治定力不够坚定,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二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仍不彻底。焦岗湖光伏项目等部分问题整改进展缓慢,部分督察信访件整改质量不高。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还有差距。扬尘污染问题突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置不到位,生活垃圾污染问题较多,农村环境整治短板明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不规范,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不全面,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严重。四是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到位。保护地规划落实不彻底,建设项目管控不力,生态破坏问题较为突出。
  督察要求,阜阳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坚决抓好督察整改工作。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阜阳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阜阳市处理。
  孙正东在表态发言中指出,此次督察既是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和把脉会诊,也是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一次实地检阅和政治考核。各地各部门必须深化思想认识、以更高站位增强做好督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以更硬举措抓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注重常态长效、以更强定力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反馈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市、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