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太自然资用〔2022〕63号
经太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TG[2022]-33号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产业类型及具体指标等详见宗地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8月2日,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递交竞买申请书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17时(竞买保证金以拨入指定账户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8月2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五、挂牌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六、挂牌报价时间:2022年7月25日8时至2022年8月3日17时。挂牌会时间为2022年8月4日下午3时,2022年8月4日上午8时至下午3时为挂牌“保护期”,“保护期”内出让人不再受理报价,竞买人须按时到挂牌会现场,出让人征询竞买人意见,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取消其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4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 联系电话:0558—8631553 联系人:赵兵 侯建宇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5日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TG[2022]-33号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产业类型及具体指标等详见宗地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8月2日,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递交竞买申请书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17时(竞买保证金以拨入指定账户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8月2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五、挂牌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六、挂牌报价时间:2022年7月25日8时至2022年8月3日17时。挂牌会时间为2022年8月4日下午3时,2022年8月4日上午8时至下午3时为挂牌“保护期”,“保护期”内出让人不再受理报价,竞买人须按时到挂牌会现场,出让人征询竞买人意见,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取消其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4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 联系电话:0558—8631553 联系人:赵兵 侯建宇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