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新闻

这个平台,难题烦事真能办

本报记者 张凯培

  自己花费重金购置了停车位,却被物业拒绝安装充电桩。近段时间,网友“笨笨”因此事颇为头疼。在“颍淮新闻”客户端反映后,事情正在向好的方向转变,“这个平台真不错,难题烦事真能办。”
  “笨笨”是阜城城南某小区业主,之前已向开发商购买了固定车位。本想着有车位之后购买一辆新能源汽车,却没想到事情在物业处“卡了壳”:物业公司明确表示不能安装充电桩,几经沟通都无法解决。
  无奈之下,“笨笨”决定到网上求助。“了解到我市正在开展‘两有三解’主题活动,之前看到网友通过‘颍淮新闻’客户端、‘阜务为民’小程序解决了烦心事,2月19日晚我通过平台反映了问题。”
  “笨笨”的这份尝试,很快得到部门回应。颍州区住房保障中心接到转办问题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理,并第一时间向“笨笨”进行反馈:《关于阜阳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第四条明确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整车销售机构须将充电桩建设管理纳入其销售服务体系,自行或委托充电桩运营(制造)企业在住宅小区或办公场所为私人用户解决充电问题。
  “私人用户在住宅小区自有产权车位,或者经车位产权人同意在租赁期一年以上的固定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的,需填写《阜阳市电动汽车充电桩申请安装备案表》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再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存档备案表,配合提供私人用户用电申请相关材料。”颍州区住房保障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
  在用电申请方面,私人用户或其委托的整车生产企业持用户身份证明、停车位平面图或现场照片、车位产权或一年以上长期使用权证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盖章备案表等材料,向所在地供电公司提出用电申请。另外,所在地供电公司会同用户或其委托的整车生产企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到现场进行用电、施工勘查,对于符合充电桩建设条件的,所在地供电公司需在7个工作日内正式答复供电方案。
  为了切实帮助“笨笨”解难题,颍州区住房保障中心已要求物业公司积极配合业主提供用电申请相关材料,并由业主或其委托的整车生产企业向供电公司提出用电申请。“多亏了‘两有三解’主题活动的开展,期待早日装上充电桩。”“笨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