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凝心聚力促发展 担当尽责展作为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李方达 通讯员 李兴联

  时节如流,奋斗如歌。过去五年,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服务大局、履职为民中勇担当、展作为,为推动现代化美好阜阳建设交出一份厚实答卷。
  五年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共召集6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常委会会议48次、主任会议138次,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0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31项,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95项,开展执法检查15次、专题询问8次、满意度测评12次,形成调研报告217篇,发出审议意见110份。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五年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强化对标看齐、紧跟紧随的政治自觉,把牢正确政治方向,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共开展117次集体学习和专题研讨,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及阜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强劲动力。
  工作中,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自觉把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贯穿始终,把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作为谋划工作的“导航仪”,做到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集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累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9人次。强化任后监督,对66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评议。
  
完善法规制度供给,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法者,治之端也”。五年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着力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机制,以高质量立法保障人民城市建管高质量、人民生活享受高品质。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依法保障了全国文明城市首创首成。
  在环境保护领域,我市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配套法规。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供了法治支撑;围绕防止水环境污染和内涝灾害,制定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为更好呵护“生命之源”,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将大盘香管理纳入法治轨道,制定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下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