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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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让我们及时拿到了赔偿款。”1月14日上午,太和县大新镇花园村村民高大妈给太和县法援中心送来锦旗。
  去年7月,70岁的高大妈骑着电动三轮车载着老伴与骑电动车的高某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位老人严重受伤,车辆损坏。经认定,高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高大妈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两位老人住院治疗花费2万多元。高某某及其家人却不愿赔偿。无奈,高大妈和老伴向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援中心负责人为其提供了法律服务。日前,经太和法院审理,高大妈和老伴及时拿到了赔偿款。
颍州晚报记者 汪文婕 通讯员 胡继奎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