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要闻·暖闻

关于对临自然资公告〔2021〕09号的补充公告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6月22日在《阜阳日报》等公共媒体公开发布的“临自然资公告〔2021〕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根据我县2021年棚改安置任务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公告中的LQ〔2021〕-21号宗地内为政府代建安置房,具体如下:
  竞得人须在LQ〔2021〕-21号宗地内建设安置房不少于663套(其中面积约120平方米不少于100套、面积约110平方米不少于400套、面积约85平方米不少于163套),由土地竞得者对回购安置房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方案须经城关街道和县住建局共同审核认定并盖章确认。安置房回购价格及支付方式:
回购单价:安置房由政府按地上计容面积以5000元/㎡进行回购,地下空间及按要求配建的人防工程按建筑面积2600元/平方米进行回购。在工程建设全部达到正负零后30个工作日内,政府支付回购总价款的20%。在房屋主体全部达到预售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政府支付至回购总价款的50%。在房屋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后30个工作日内,政府支付至回购总价款的80%。在房屋、地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政府按测绘单位核准的面积支付至回购总价款的90%。小区经综合查验合格,取得不动产总证后30个工作日内,结清回购余款。支付的回购金全部进入县住建局监管账户,质保金由县城管局负责监管。
  临自然资公告〔2021〕09号中其他条件按原公告执行不变,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