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新闻110

不动产权证没办下来,责任该谁负?

客户和开发商各执一词,近期将出仲裁结果


核心提示

  “我前年在和华海悦城的和华商场购买了一个商铺,但开发商一直没办理不动产权证,已经违反了合同规定,我想把商铺退了,但至今无果……”近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热线2256110反映称,无奈之下,他向阜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但至今没有收到仲裁结果。对此,和华海悦城销售负责人赵先生表示,李先生是想退房,因此不愿意办理产权证。事情究竟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

  李先生:开发商不配合办不动产权证,欲退房无果

  2019年11月13日至15日,李先生先后支付了73万元的全款购房金,购买位于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安大道788号的和华海悦城和华商场1S112室商铺。“当时没有给我开发票,我也没在意。”李先生说。
  2019年12月19日,李先生与开发商阜阳市和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但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却是2019年7月1日前。对此,李先生表示自己当时没在意看,因此没有发现交房日期有何不妥。
  去年3月20日,李先生才拿到70万元的购房发票,但另外3万元则仅以“电商服务费”名义给了一份收据。“我购买商铺时,是面对面在现场和销售人员谈的,根本不存在第三方提供服务,也没有与第三方签订什么合同。”李先生说,他支付了73万元,却只收到了70万元的发票,显然不合理。
  “购买商铺前,销售人员告诉我交钱十几天就可以办理产权证,我也是冲着这点才决定购买的。”李先生说,拿到发票后,他要求销售人员帮忙办理不动产权证,并自行缴纳了契税、公共维修金等费用,最后只剩开发商盖章的相关材料便可申领产权证。“但我找他们盖章,他们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配合办理。”
  李先生认为,开发商此行为违反了合同中“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180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的规定。交涉未果后,李先生通过律师向阜阳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2020年9月24日,阜阳仲裁委员会开庭仲裁,但目前还没有结果。

  开发商:不动产首次登记时,李先生不愿意办理

  2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售楼部,但没找到相关负责人。
  昨日,记者通过李先生联系上置业顾问王凯丽,她表示自己已不在该售楼部工作。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和华海悦城售楼部当时的相关负责人江宇飞,在记者表明来意后,他也表示:我已经不在这里任职,不方便透露相关情况。
  但不久,江宇飞又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并不是售楼部工作人员不配合李先生办理不动产权证,而是所有业主都没有办理,商场需要统一办理。但对记者关于其是否超出合同规定时间、是否违约的问题,他没有回答。
  随后,一位自称是和华海悦城销售负责人的赵先生致电记者称,矛盾的根源是李先生自己不愿意办理不动产权证。去年6月,商场的商铺就已进行了不动产首次登记。
  对此,记者向市不动产权登记中心进行了求证,得知该房产已办理了不动产首次登记。
  “最初,我们是统一办理产权证的,李先生也委托我们了,后来他自己撤销了委托申请,想要退房。”赵先生认为,李先生此举属于单方面违约。
  但李先生认为,和华海悦城应退还自己73万元的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合同规定的违约金。

  仲裁委:举证存在问题,近期将出仲裁结果

  对李先生与和华海悦城相关人员的说法,记者向阜阳仲裁委员会进行了求证。一位申姓工作人员表示,李先生和开发商的争议已仲裁开庭,目前已走完仲裁流程。“由于举证还存在一些问题,目前仲裁结果
  及裁决书还没能下来,我们正在进行整理,裁决结果很快就能出来了。”
  “我等裁决书下来,如果解决不了,我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李先生说。
  
颍州晚报记者 白阳图片为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