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时事·专题

市公管局 :聚合力抓源头 优服务见成效


  投诉举报少了,节约资金多了,滋生腐败的环节明显减少了……自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以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狠抓任务落实,尽全力打造具有阜阳特色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2020年,阜阳市公管局以持续推动服务标准化、流程简约化、评审科学化、交易电子化、市场健康化为目标,下决心,出重拳,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成效显著,被评为2020年度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优秀监管机构。

  提升平台服务水平

  阜阳市公管局严格落实《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技术规范(V1.0)》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评价标准,不断优化交易平台保证金托管、专家抽取、信息发布等服务事项,实现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全流程各环节信息提醒服务,打造全方位服务链条。
  在疫情期间,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坚持疫情防控和平台服务两不误,保证了公共资源交易正常进行,疫情防控期间主要采取了开通项目在线受理;在线预约开标评标场地;在线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在线质疑、投诉;在线抽取评标专家;在线开标;评标过程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评标专家、评标场所的管理;在线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在线发放中标通知书;在线合同公示;在线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等措施,既避免了交易各方主体的聚集,又保障了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
  另外,实现招投标信息全流程公开。打造了无障碍浏览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潜在投标人查阅浏览招标信息无需任何介质(CA锁),无需报名环节,下载招标信息也无需任何费用和中间环节。招标信息的全流程公开,提高了中小企业对招标信息的知晓度,扩展了企业对项目的参与途径,提升了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积极性。

  简化监管服务流程

  2020年,阜阳市公管局梳理汇总了分散的禁止性规定,形成了《阜阳市建设工程招标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共计58条禁止性规定,包含招标条件、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7个方面,涉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投标人、中标人等5类适用主体,内容从项目的报批、招标方式确定、受理、招标文件编制、开评活动、评标定标注意事项到招标后的合同签订、投标保证金退还、竣工结算等,全面完整,内容详实,层次分明,法律规章引用规范,可操作性强。各适用主体在招标活动中可以根据负面清单,对标对表找问题,“明明白白”开展招标活动,有效规避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制度施行后,不仅为各适用主体顺利规范开展招标活动提供了政策指引和制度保障,保障招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市场主体、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外部监督,成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重要举措,既规范了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行为,又营造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提高了建设工程招标质效。
  同时,还积极试行“容缺受理”机制,取消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和环节。推行招标文件事后抽查监管,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开通优化扶贫项目招标采购绿色通道,提高政府性投资扶贫项目招标采购的效率。

  优化评标评审办法

  做优做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阜阳市公管局根据不同的项目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规定,避免部分招标人通过采用综合评估法设定加分项或以业绩为由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建筑企业参与投标。针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使用说明中约定,施工建设规模在一级资质承揽范围以下的具有通用技术的项目应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得将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类似项目业绩的规模起点不得高于发包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70%。针对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还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阜阳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指导意见》,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优先使用《小型工程采购文件示范文本》,随机在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中确定承接主体。支持引导联合体投标方式,对建设规模达到一级以上资质承揽范围的项目,对外地大企业与本省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给予加分,支持本省本地企业积极参与竞争,积累相应业绩。
  认真设计提供7类26种评标评审方式,通过增加商务标评审计算方法的多样性和评标办法选择的随机性,有效遏制了串通投标现象发生。阜阳市在全省唯一取消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组价和施工组织设计等评审项,最大限度降低主观评审因素,节约了评标评审时间、减轻了投标企业负担。

  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2020年,阜阳市多措并举,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实行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制。制定出台了《阜阳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凡进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填报相关资质信息,实行名录登记,名录信息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开,便于各招标人及各方主体进行监管。
  实行持证上岗。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凡进入交易中心办理招标代理业务的从业人员统一持证上岗,未佩戴上岗证的代理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室,不予办理招标代理相关业务,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
  加强业务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等各种方式,组织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业务人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编制、交易信息上传、数据推送等有关事项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和交流,提高招标代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开展对开评标现场巡查,定期组织招标文件编制情况抽查,每月对交易数据上传情况进行检查,2020年,对不按照交易中心要求持证上岗,违反规定编制招标文件、交易数据上传错误等情况的22家招标代理机构给予了通报批评、停业整顿等处理,规范了阜阳市招标代理行为。(上图为市公管局员工开展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张丽丽 宋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