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社会法治

2020年度消费投诉情况分析发布

  本报记者 徐风光 通讯员 黄丽

  近日,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20年全市消费者协会系统受理投诉情况,全市共受理消费投诉88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8余万元。其中,反映质量问题的投诉达到494件,占56.14%。

  质量问题投诉过半

  市消保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投诉性质分析,质量、售后服务、价格、其他、合同投诉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其中,质量投诉494件,占56.14%;售后服务投诉108件,占12.27%;价格投诉90件,占10.23%;其他投诉90件,占10.23%。根据投诉商品分析,服装鞋帽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商品类、食品类、首饰及文体用品类投诉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其中,服装鞋帽类投诉227件,占25.80%;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221件,占25.11%。根据投诉服务分析,生活社会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电信服务投诉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其中,生活社会服务投诉77件,占8.75%。
  “家用电子电器和服装鞋帽的质量问题依然是消费领域的投诉重点,这和人们生活中的使用频率和使用范围有关,消费数量大,导致投诉量居高不下。”市消保委相关人士分析,日用商品类和医药及医疗用品类今年的数据略有上升,均上升了2.27%。日用商品类主要集中在家具的售后服务投诉上,主要投诉问题是售后服务不及时、以及出现质量问题时维修不当。受疫情影响,今年医疗系统的投诉有所上升,口罩酒精的价格投诉一直是热点。
  另外,生活社会服务类的投诉数量居高不下,主要表现在付了定金的新人不能按时拍照或者举行婚礼,涉及退费或者改期等问题。由于疫情影响,教育培训机构、健身房也关闭了几个月,有的机构甚至倒闭,涉及到退费等问题。

  多些谅解和理性

  市消保委相关人士分析,2020年,阜阳市消保委全年受理投诉数量较上年有所增加,从某种程度上折射出我市消费市场稳定。
  市消保委建议: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因疫情暂停营业期间,经营者应主动通过企业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途径与消费者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发布企业动态信息,努力减少消费者的担忧和顾虑;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把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收集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营业的经营主体信息,并与其负责人保持联系,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防止群访群诉事件发生。一旦发现企业存在涉嫌非法转移或挪用预付款等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消费者的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必要时请求公安部门介入,严厉打击利用预付式消费幌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理性维权。预付式消费一直是投诉热点难点问题,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尽量选择规模较大、开业时间较长的商家,一次性不要充值太高金额,并与商家签订好协议。遇到问题及时与商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应及时收集好证据向消保委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果商家是恶意卷款跑路的,还要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需要指出的是,在突如其来的疫情面前,经营者也承受了巨大的售后压力和经济损失,所以,消费者遇到问题,也应该多一份冷静、耐心和理解,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