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新闻110

新装修房子被“淹”,谁是“肇事者”?

律师 :侵权责任人难以明确,可起诉物业及部分业主


核心提示
  “我这刚装修好没多久的房子,因为排污管道堵塞,导致马桶反水,屋里的家具、地板啥的都泡臭泡坏了……”近日,市民赵先生向颍州晚报热线256110反映,他准备给儿子用来当新房的房子排污管道出了问题,不能使用不说,损失也不小。无奈之下,他只好寻求晚报帮助。

  业主:装修好的房子因排污管道堵塞而污损

  赵先生家住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庄社区。2015年底,赵先生拿到了位于黄庄社区和畅家园的还原房钥匙,打算给儿子用来当婚房。“那时候我儿子年龄还小,直到去年才装修完。”装修完后,这套房子一直没住人。
  2020年9月16日,赵先生突然接到和畅家园小区物业的电话:“你的房子怎么往外渗水?还有一
  股臭味儿。”赵先生来到后打开房门一看,满地黄绿色,散发着臭味儿的污水布满了屋里每一处。“进去一看,才发现是马桶里反涌上来的污水。幸亏发现及时,又找人清理了,才没造成太大的影响。”事后,小区物业找了施工人员进行管道疏通,赵先生家中“被淹”一事告一段落。
  不料,今年1月4日,赵先生再次接到了物业的电话。“马桶又反水了!”这次,赵先生屋里损失不小:客厅的墙皮脱落,卧室墙纸发霉,定做的家具底部泡坏,木地板全部翘起……“好好的一个新房子,装修全坏了,还有一股去不掉的臭味,卫生间里更是不能看。”赵先生说,事后,他找了安徽明磊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损失评估,共计损失37198.87元。
  在现场,记者看到,由于被水浸泡,赵先生屋中的木地板均已掀起堆放在了阳台上,家具也有不同程度损坏,墙皮部分脱落……“这两次都是由于排污管道堵塞导致马桶反水,严重影响了这套房子今后的居住。”赵先生说,他只想要一个说法,自己房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物业经理:两次堵塞均由不可分解物品导致

  就赵先生反映的问题,和畅家园物业经理申光才表示,发现问题后,物业均第一时间告知了业主赵先生,并安排施工人员疏通管道。
  “工作人员在二楼排污管道堵塞的地方发现了湿巾、布条等不可分解的物品,正是这些东西导致了堵塞。”申光才告诉记者,赵先生所在的8号楼,一楼的排污管道是独立的,二楼及以上楼层共用一个排污管道,由于管道堵塞后污水无法排出,压力增大,就从他家的卫生间马桶里溢了出去。
  申光才表示,第一次排污管道堵塞后,物业就在业主群里发布公告,提醒业主不要将湿巾等不可分解的物品丢到马桶及下水道内,没想到还会发生第二次。“我们物业也没办法,只能提醒业主不要这样做,也不可能挨家挨户进门去制止。”申光才说。
  对于赵先生提出的赔偿损失问题,申光才说:“导致堵塞的责任并不在我们物业,这也不在我们的服务范围,我建议赵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申光才表示,由于二楼以上住户有多家,并不知道是谁导致了管道堵塞,所以很难明确责任主体。

  协商结果:多种举措避免再次堵塞反水

  经过沟通、协商,最终赵先生与物业公司达成协议:赵先生的房屋无人居住期间,钥匙由物业代为保管,物业公司每天安排工作人员查看,确保不再出现马桶反水情况。“赵先生这次的损失也不小,出于人道主义,他今年的物业费我们给予免除。”申光才说。
  此外,物业在与赵先生所在单元一楼业主沟通后,同意将原来设置在二楼卫生间内的排污管道改到墙外,由原来的暗管变为明管,确保堵塞问题能即及时处理。
  对物业公司的做法,赵先生表示认可。但想到家中的损失,他心中还是不满:“我的损失该咋办?”律师:侵权责任人难以明确,可起诉物业及部分业主
  对此,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龙表示,本案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赵先生的房屋因马桶反水致使地板、墙壁等设施受损,事实清楚。但本案存在一重大难点,即原因归结问题。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具有四项构成要件,分别为损害事实、侵权行为、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及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赵先生通过安徽明磊价格评估公司对其损失进行评估,能证明其所受到的损失,但就谁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却很难证明。
  李龙认为,就本案而言,首先需要对该案形成原因进行鉴定,即确定实际侵权人,只有确定了侵权人方可主张赔偿损失。其次,若实在无法确定侵权人,赵先生可将物业公司以及楼上住户均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公平原则进行裁判,由此降低赵先生的损失。
  颍州晚报记者 白阳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