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强化办案攻势,推进“快侦快诉快判”

793 名涉黑涉恶人员被批准逮捕

  本报讯(记者 王雪洁 通讯员 来华标)记者近日从市检察院了解到,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843人,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79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案件21件350人、涉恶案件146件755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21件346人、涉恶案件115件599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强化办案攻势,推进“快侦快诉快判”,先后办理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邢丙军等52人涉黑案、中央督导组交办的王龙等43人涉黑案、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范宏正等27人涉黑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
关围绕“六清”行动,着力推进“五大”会战,先后批准逮捕涉黑案件3件34人、涉恶案件5件22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8件87人、涉恶案件33件189人;立案监督涉黑涉恶案件13件25人,纠正漏捕、漏诉14件27人;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12件21人,普通程序抗诉1件6人,其中4件9人已经改判,对公安以涉恶性质移送的31件136人依法不认定为涉恶案件。目前,在全市检察机关共同努力下,审查起诉环节已无在办案件,做到“案件清结”。
  坚持深挖彻查、打财断血,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发现涉黑涉恶涉腐败线索及时移送纪委监委、市扫黑办等单位,先后移送各类线索573件。同时,在涉“伞”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等方面,积极主动同纪委监委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案件无缝对接、有效衔接,已办理“保护伞”案件18件20人。
  在提前介入、审查逮捕环节,全市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处置财产近2.24亿元、房屋39套,提出财产处置意见46条;在审查起诉环节,提出财产处理意见40条;提起公诉涉案财产1.56亿余元、车辆48台、房产379套;在审判及刑罚执行环节,监督法院依法处置财产5917.3万元,提出财产处置意见49条,对38件生效涉黑涉恶案件的财产执行情况采取交叉互看的方式进行审查,着力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组织、集团、团伙经济基础,防止死灰复燃。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还牢固树立“无检察建议无专门治理不算案件完全办结”的理念,办理案件过程中密切关注是否存在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做好“后半篇”文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相关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向公安、教育、金融、水利、税务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5件,均得到书面反馈,反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