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说法

捡到信用卡,上面还贴着密码

小伙取出4600元,被拘留10日


  颍州晚报讯(记者 任刚 通讯员 杨桃 文/摄)如果你在街头捡到一张信用卡,巧的是卡上还贴上标签,上面写着一组数字,一试,数字竟然是密码,你会作何选择?
  当这道选择题真真切切摆在颍东区一个小伙面前的时候,他的选择,让人有些气愤。
  7月4日下午,宋某在颍东区袁寨镇十字路边捡到了一信用卡。让他意外的是,这张信用卡的背面竟然贴着标签,写着持卡人张某的姓名以及一组6位数字。
  数字莫非是卡的密码?宋某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喜,将信用卡装进了口袋,赶紧跑到附近的银行自助取款机试了试。原来,这组数字真的是密码,他查到,当时可用余额是4600多元。于是,他分两次取了4600元。
  宋某不知道的是,这边他刚取完钱,那边卡主张某就收到了取款提示短信。他这才发现信用卡丢失,当即来到颍东公安分局报案。
  袁寨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调取监控,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宋某。
  次日,宋某被依法传唤到袁寨派出所后,对自己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事供认不讳,且将钱如数归还。7月6日,民警将钱返还给张某。宋某因涉嫌冒用他人信用卡,被颍东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说法
  民警介绍,拾得他人信用卡,应当上交或者告知相关银行,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取款、转账,如果取款额度达到5000元以上,将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形: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
  而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