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看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8月12 -17日开始报名


  颍州晚报讯(记者 牛桂芹 实习生 刘欣 武皓然)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安排。
  报名时间安排如下:8月12 -17日,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核;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民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上报拟录取学生名单;县级教育局审核;民办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公办学校组织对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登记、审核材料。
  8月18-20日,公办学校对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儿童少年报名登记、审核材料。
  8月21-23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阜城三区按时间节点组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其它各县市招生入学可比照执行。
  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截至2020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不足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
  公办学校按照“线上线下同步报名、线上登记校验、线下审核”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登记。若公办学校有空余新生学额的,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要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依据材料,主要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等。
  民办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三区所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三区招生,三区之外其他县(市)所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本县(市)域内招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适当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