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

许学广志愿普法13年

办事重公道 调解见实效

本报记者 杨静文

  今年66岁的许学广在十里八乡群众眼里,是个懂法知法的文化人,大家遇到涉法问题,总会找他咨询。从阜南县师范学校教师到县教育局干部,从县政法委干部到县司法局局长,一路走来,许学广一直有着挥之不去的“普法情结”。退居二线后,他正式担任普法宣讲员,开启了志愿普法宣讲之路,这一讲就是13年。
  2006年,许学广从县司法局局长岗位退居二线后,没有去过清闲的晚年生活,而是接受了县普法办之邀,担任普法宣讲团长。履新之初,他就和普法团的同事们制定了“五不规矩”:不收费用,不收礼品,不接受吃请,不接受锦旗,不收感谢信。
  “虽然我是发挥余热,可作为首席普法宣讲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实力。”许学广告诉记者,他把普法对象分门别类:从党政干部到普通市民,从乡村群众到在校学生,从全日制中小学到私立学校,从乡镇机关到田间地头,综合方便、就近、效果等多方面因素,排列普法行事历。按照行事历,他骑着电动车穿梭城乡、风雨兼程,普法足迹遍布全县各处。他的法治课从身边的故事和案例说起,旁征博引,再上升到法条,几乎场场爆满。在阜南县,各乡镇党政机关公务员、企事业人员、村“两委”人员、综治协管员、交警协管员等几乎都听过许学广的宣讲课。13年来,他共开展法治宣讲618场,受教育48万人次。
  除了做普法宣讲,徐学广还是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2011年,根据司法部、公安部和中国保险协会文件精神,要求县一级成立专业调解组织,即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徐学广又接受了第二个重担,被县公安局正式下文聘请为阜南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这道高墙最下面的那层砖,而每一起判例,都是最好的普法教育和宣讲。”这是徐学广常说的一句话。在阜南县交调委工作9年里,他和同事们秉承依法、公正、合情、合理、耐心、细致的调解原则,真正做到为民解忧。
  2014年,阜南王店孜乡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是一名在外地经商的老板,他在开私家车回乡路上,因接打手机刹车不及,撞上路边三人,致二男一女死亡。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迅速介入,但由于受害者亲属情绪过于激动,三方家庭组成60余人的车队,前往县委县政府门口集聚上访,言辞激烈。许学广得知情况后,马上赶到现场,带着三方死者家属代表前往王店孜乡会议室,从责任认定到赔偿及刑事追究,又从法律角度帮助家属寻求解决办法,逐家调解分析,最终在案发第五天达成赔偿协议,妥善化解了这场交通肇事案件引起的集访事件。
  多年来,徐学广共参与各类交通事故调解案件3000多件,调解成功2600多件,调解赔偿金额高达9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