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评谭

规范城市养犬需要部门真抓实干

  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自3月13日起实施。至今半个多月已经过去,一些想为自家犬只办理相关证件的市民,依然不得其门而入;一些生活受到犬只影响的市民,境况依然没有改变;小区的草坪上、公园的绿地上、城市主干道两侧的人行道上依然可以看到犬只遗留的粪便。
  其实,关于城市规范养犬和文明养犬,2008年我市就印发过《阜阳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11月份和2019年9月份,阜阳市公安局分别发布了《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号召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养犬,营造文明环境。这两封信里还明确了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法律责任和处罚依据等。遗憾的是,时至今日,我们并未看到规范城市养犬工作有明显的进展。由此,笔者认为规范城市养犬需要的是真抓实干,否则,出台再多的文件也会沦为“一纸空文”。
  首先,城市养犬涉及千家万户,需要真抓实干搞调研,摸清底数,找出解决问题的关键。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年来家中饲养犬只的城市居民数量大幅增加,品种也越来越名贵。与此同时,因为家庭变故、故意遗弃、自然繁殖等,城市中流浪犬只增多,甚至在某一个范围内出现聚集现象。因此,要想有效规范城市养犬,相关部门必须深入街道、社区、小区等实地调研走访,摸清居民家中饲养犬和流浪犬只数量,找出症结所在。然后,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其次,城市养犬涉及不同利益群体,需要真抓实干将治理措施等落到实处。从《实施意见》制定单位来看,规范城市养犬至少涉及8个部门,而实际执行中可能涉及部门更多,没有执法权的社区、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等也要参与其中,甚至成为治理工作主力军。
  猛然一看,众多部门共管“城市养犬”一件小事,肯定会“手到擒来”。但是,一件工作如果涉及的权责部门越多,“九龙治水”越容易形成推诿扯皮局面。因此,要想从根本上做好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我们必须明确一个权责部门和一位责任人,统领这些工作,化“九龙治水”为“攥指成拳”。要明确一张责任清单,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一部电话投诉制。市民遇到城市养犬问题,只需拨打一个号码即可进行投诉,由上述权责部门受理,然后根据内部分工进行分发处理、反馈。相关部门如不及时处理、解决、反馈,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同时,上述权责部门和责任人要畅通网上投诉渠道和监督渠道,勇于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城市养犬工作的监督。根据监督和举报,对城市养犬工作的成效等进行考核,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或问责。

胡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