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我市221家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享税收优惠

  本报讯(记者 王雪洁)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日前,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公布,我市221家企业名列其中,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省发改委、省经信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包括医疗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其中,医疗应急物资包括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面罩、酒精等重要医用物资,生产这些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重要设备和相关配套设备,以及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的通信设备。生活物资包括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疫情防控期间市场需要重点保供的粮食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以及蔬菜种苗等农用物资。
  纳入名单企业可以享受多项政策扶持: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其中,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据了解,此次我市入选该名单的企业共计221家,已享受贷款优惠企业85家,共计10.22亿元。市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下一步,还将给予入选名单企业一定税收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