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今日说法

网购的狗一到就病倒如何维权?

  市民王先生:我特别喜欢狗,很想养一条。一天,在购物网站看到一家销售活宠的网店,上面宠物狗的视频特别讨人喜欢。店主称,他是天津一家宠物店的客服,保证纯种、健康。然后给我发了狗视频,我一看狗狗那么可爱,实在招架不住,就付了300元钱订金。
  第二天发货前,客服又让我看了那条边牧犬,问我是不是要附带邮寄一种专用狗粮。于是,我通过微信转账付了余款1000元、狗粮款400元。第三天上午,我去提了货。可见到狗后,发现狗有点蔫、没精神。我立即带着它到了一家宠物店检查身体,发现它有细小病。在支付1000块钱治疗费后,我微信联系卖狗的客服要说法,对方却称发货时狗狗是健康的,其他问题与他们没有关系,后来干脆把我拉黑了,电话也没人接。结果,很快狗就死了。到底是谁的责任?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
  安徽颍淮律师事务所律师宁国栋:类似于王先生的遭遇,在消费者找不到商家的情况下,为商家提供信息平台的网站就需要承担责任。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网络购物平台都有义务针对卖家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登记,否则就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消费者与网站交涉后无法有效维权,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但是,如果没有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就没有这种担保交易的支付方式,那么这种购物的风险,特别是遇到诈骗的风险可能更大。这种情况下,只能报警解决。
  所以,购买宠物最好选择当面交易,如果通过网络购买,则要搞清楚对方的信用评价,或者看是否有其他的交易记录。其次,要选择有保障的支付方式,并且留好消费记录和聊天记录以备不时之需,万一将来发生纠纷可用作维权证据。
  
颍州晚报记者 楚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