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

我市将全面治理违规充电停放电动车

  本报讯(记者 潘金铭)5月26日,市安委会印发《阜阳市电动车违规充电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即日起至11月底,对电动车进门入户、飞线充电开展全面整治,力争通过半年时间,从根本上改变全市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
  近期,我市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惨痛。起火原因主要是电动车违规充电、线路故障、质量伪劣等。电动车一旦起火,会迅速燃烧,同时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严重影响现场人员的自救和逃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此次行动将重点加强电动车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以及加强电动车生产、流通领域管控。
  我市将着力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作为非机动停车库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外)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人车同屋”在室内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情况。集中清理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解决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等问题。
  对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小区,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对电动车集中停放,对充电场所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并配备相应的报警和灭火救援设施,作为建筑工程和小区配套设施的验收内容。针对没有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或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已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尽快规划、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同时提前规划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停放、充电需求。
  针对电动车生产流通领域,我市将严格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661-2018),依法查处无证非法生产、不按照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违法行为。
  我市提出,11月底前,全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配套建成率要达到100%,已建成的有物业管理小区由物业企业负责、无物业管理小区由所在社区、村(居)委会负责,完成建成充电插座数量达到电动车总数30%以上目标。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对所属各乡镇街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各级政府2020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市安委会将对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实地抽查,对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不落实的政府和部门予以通报,并责令继续开展整治工作。